广西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项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76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共排查出问题680个。下一阶段,广西将通过开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等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工作,组织各市政府对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进行了3个月全面排查,排查发现的680个问题中,其中涉及排污口问题13个、工业企业问题35个、码头35个、旅游餐饮问题26个、交通穿越问题117个、农业面源污染问题111个、生活面源污染问题228个、有关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等其它问题115个。
下一阶段,广西将采取多举措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力推进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现有的污水排放口;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禁止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水上餐饮和新增农业种植等行为,逐步消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问题;有效控制工业企业污染,严格控制涉饮用水水源地的项目建设,严把准入关,依法关闭或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规范设置水源地标志牌及隔离设施。
广西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地级市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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