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大唐桂冠来宾兴宾区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来宾市兴宾区组织了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结论认为本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的条件,于2024年3月编制完成了《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开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建设单位将逐一处理与回应。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大唐桂冠来宾兴宾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杨清浩/18198583955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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