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广核台山深井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广核台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5日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中广核台山深井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受中广核台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中广核台山深井二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6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吴工,13609647106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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